校属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
1. 一般专项项目: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。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。
2.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: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、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,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。
3.重点项目: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、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。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,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。
二、申报数量及程序
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“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”(登录地址:http://kygl.sneducloud.com/),已分配过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申报人在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账号。首次申请项目的负责人,用户名和密码到所在院(部)科研秘书领取,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。
(一)一般专项项目: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,进行资格审查,经院(部)学术委员会评审,院(部)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,将结果排序按学院(部)申报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评审汇总表(见附件2)上报科技处。
(二)服务地方专项项目: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、现场考察、确定立项计划。
(三)重点研究项目:原则上每个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—5项,由所在平台组织申报,学校择优推荐,列出推荐顺序。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审定,确定立项计划。
三、资助条件和要求
(一)申请项目须符合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。
(二)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,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:
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(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);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。
(三)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(或终止)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。
(四)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,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。
(五)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立项资格。
(六)资助经费: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按1万元/项、自然科学类按2万元/项、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按10万元/项,智库和基地项目按3万元/项,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按30万元/项,预期成果填写见附件3。
(七)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5天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
(一)专项科研项目
各申报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(一式1份)、学院申报汇总表、学院申报工作总结(须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)所有纸质材料于2019年11月8日报送科技处。学院申报汇总表、学院申报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E-mail:zhaokaikun@sust.edu.cn。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服务地方专项项目
须提交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书(学校审核通过)和可行性研究报告,以及查新报告、合作协议、资金配套证明等其他相关附件材料一式5份于11月10日交至科技处。
(三)重点项目
各平台组织评审,列出优先推荐顺序表,由平台负责人签字盖章,正式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11月10日交至科技处。
注:依托我校智库项目、2011协同中心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申请材料1份于11月5日报送至前沿院进行评审。 联系人:强涛涛 89872725
自然科学专项、服务地方计划项目 联系人:赵凯坤 郭满玲 电话:86168070
协同中心项目、智库计划项目 联系人:赵凯坤 86168070
人文社科专项、哲社基地项目 联系人: 王利红 电话:86168072
附件:1、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
2、《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评审汇总表》
3、《预期成果要求》